员工以举报社保、税务等威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案件还原
沈某是上海市某公司员工,2018年8月15日,公司向沈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沈某“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发生劳动纠纷。
沈某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加班费等费用。遭拒后,沈某即开始陆续向相关部门举报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保及其工程项目中存在违章搭建等问题。
公司董事长王某从他处得知沈某举报之事后约谈沈某。沈某提出要求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费等,商谈未果。
沈某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向其赔偿加班费等总计143022元 。
几天后王某主动约沈某至其办公室“商谈”并私 下录音,期间沈某表明公司应向其支付解除合同赔偿金、加班费、绩效考核、高温费、社保等费用及相关支付依据。
而王某对沈某提及的上述费用予以回避 ,直接向沈某提出撤回举报需要多少钱,并表明如沈某撤回对公司项目违章搭建的举报支付其6.5万元,撤回对公司社保事宜的举报支付其7万元,共计 13.5万元。
王某要求沈某就13.5万元出具承诺书,沈某手写一份承诺书,协商确定金额后王某以公司转账的方式向沈某支付了3万元,同时公司打印好收款事由等内容后由沈某在收据上签名,收款事由为“撤销对公司投诉的费用”。
王某以沈某敲诈巨额钱款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沈某抓获。
法院裁决过程
法院认为沈某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理由如下:
1、沈某的行为不具备敲诈勒索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特征。
沈某与公司间确实存在劳动争议纠纷,沈某在与公司的商谈中始终提出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合同赔偿金、加班费、年假费等劳动争议款项,且在商谈失败后即申请仲裁;沈某也未在劳动争议款项之外另行向公司索要撤回举报的钱款,故沈某对于公司不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2、沈某未实施敲诈勒索罪“以威胁、要挟手段,强索公私财物”的客观行为。
沈某的举报行为有事实依据,不属于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要挟”手段,而是其争取民事权利的一种方法,且事后证明其举报内容属实。
从商谈金额到出具承诺书到支付3万元,每次均系公司采取主动,尤其是公司已报案并由公安机关立案后仍主动要求先向沈某支付3万元,不符合敲诈勒索案中被害人受胁迫、不得不为之的情形。
综上,沈某的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其行为目的具有合法性,手段亦适当,应对其宣告无罪。
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一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其获取证据的能力也相对较弱。
劳动者易存在言语或行动上的过激行为,其往往会以举报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谈判协商的筹码,以获取足额甚至是高额的劳动补偿。
如果劳动者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一定的计算依据,只要赔偿数额未明显过分高于其实际应得,具有合理性,则不宜认定劳动者实施敲诈勒索。
“不给钱就投诉”劳动者获刑二年
岳某曾是北京市丰台区某餐饮店员工,2019年11月,岳某以向多个政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某餐饮店违建、一照多用为手段,以不给钱就继续投诉相威胁,向某餐饮店经营者崔某等人索要财物,餐饮店向岳某支付3万元,岳某签署撤销投诉书。
2021年1月至3月,岳某又以相同手段向崔某等人施压并索要5万元。同年3月2日,崔某强向岳某支付5万元,随即岳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根据证人、证言与收据相互印证,证明岳某于2018年2月收到餐饮店支付的6万元,双方存在的劳动争议问题已通过协商解决。
即便餐饮店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岳某也应当依法依规行使投诉、举报权利,而不应借行使权利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
在案短信、微信聊天记录清晰证明,岳某以投诉、举报相威胁,向某餐饮店勒索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定罪惩处。
最终法院判定:岳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退赔餐饮店经济损失人民币三万元。
案件分析:两个案件有何区别? 劳动争议背景:沈某案中,劳动争议未解决,其索要款项基于未解决的劳动纠纷;岳某案中,劳动争议已通过协商解决,后续索要钱财无劳动争议背景支撑。 主观目的:沈某索要的是劳动争议相关款项,无非法占有目的;岳某在劳动争议解决后,以举报相威胁索要钱财,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行为手段:沈某举报行为属实且未主动以举报要挟公司,公司主动提出撤回举报的交易;岳某主动以举报作为威胁手段,迫使餐饮店支付钱财。
(2021)京02刑终518号
HR如何规避风险?
1、日常合规管理 建立健全公司的社保、税务等合规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审查,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劳动纠纷处理 当出现劳动纠纷时,积极与员工沟通协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合理解决问题。对于员工合理的诉求,应及时回应并妥善处理;对于不合理诉求,要明确拒绝并做好解释工作。 3、提前备好相关预案 如果员工以举报社保、税务等威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HR 要保持冷静。 首先判断员工举报内容是否属实,若属实应及时整改;对于员工的诉求,要分析其合理性,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的,引导员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协商、仲裁或诉讼。 同时,公司要保留好与员工沟通、协商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若员工行为明显构成敲诈勒索,可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报警等方式解决。 4、法律意识培养 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和 HR 自身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意识,了解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敲诈勒索罪等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在处理劳动纠纷和应对员工不当行为时能够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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